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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调整期权合约持仓限额的通知

xiaojiucai 期权知识 2020-08-23 748 0

 

根据全真模拟交易开展情况,本所定于201469日起,调整投资者持仓限额。调整后的持仓额度如下表。

同一标的的持仓限额设置(单位:张)

单个账户

期权经营机构

个人投机持仓(A账户)

个人含备兑开仓或保护性策略持仓最大持仓

A账户)

一般机构

自营账户

经纪

自营

100

100

200

500

1,000,000

100,000

1:持仓限额按同一合约标的的认购或认沽期权的各行权价、各到期月的持仓头寸按看涨或看跌方向合并计算,单向不超过该持仓限额。

2:对单个标的期权合约,个人投资者投机持仓、个人投资者含备兑开仓或保护性策略持仓均不得超过100张。

所有标的持仓限额设置(单位:张)

单个账户

期权经营机构

个人投资者

A账户)

一般机构

自营账户

经纪

 

自营

500

1,000

5,000

5,000,000

500,000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期权工作小组

二〇一四年六月九日

原文链接:https://www.qiquanji.com/post/4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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