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证券公司自营业务指南》的通知
深证会〔2019〕473号
各期权经营机构:
为便于证券公司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业务,规范开展股票期权自营业务,防范业务风险,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证券公司自营业务指南》。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年12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www.qiquanji.com/post/46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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