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市场做市商制度的历史和发展
期权市场上,做市商很有存在的必要。首先,做市商可以有效增加市场流动性。由于同一标的的期权合约数量众多,期权合约的交易通常集中在近月合约以及平值附近的合约,其他合约上的交易则相对清淡。通过做市商在各个合约上进行报价,有利于解决买卖双方不均衡产生无法达成交易的问题。其次,期权定价相对较为复杂,而做市商作为专业的机构,可以促进期权合理定价,在期权市场上发挥价格发现功能。第三,做市商有助于稳定市场。当市场出现过度投机的情况时,做市商可以通过在市场上执行与其他投资者相反方向的操作,维持价格的稳定。另外,在期权交易出现大单委托时,做市商能够迅速完成期权交易,减少大单委托对市场价格带来的压力。
衍生品市场上,公认CBOE 是最早实行专门的做市商制度的市场。由于深度价外和价内的期权交投惨淡,为了给这些合约保证足够的流动性,CBOE仿照证券交易所,在期权市场引入了做市商制度。CBOE在1973年引入了做市商制度。1987年,CBOE在原有的普通做市商基础上,进一步实行了指定做市商制度。1999年,经会员大会投票通过在其全部股权期权合约中推行了这项制度,只有Dow Jones、S&P100 等少数几个股票指数期权合约因参与者众多、交易活跃而没有DPM。目前,CBOE实行指定做市商与普通做市商相结合的做市商制度。
近20年来,全球绝大多数的交易所都在期权交易中引入了做市商制度,2011年期权交易量前5位的交易所除韩国交易所外,都引入了做市商制度。作为最成熟的期权交易市场,美国的九大期权交易所采取了不同的撮合机制,做市商享有的权利也各不相同,但都无一例外地引入了做市商制度。可以说,做市商制度已经成为海外期权市场普遍采用的制度之一。韩国期货交易所由于KOSPI200指数期权的成功运作,在股指期权方面无论成交量还是成交金额都数十倍于第二名,由于成交极其活跃以及投资者对期权的深入认识,故无需引入做市商制度也能保证流动性和价格的稳定性。
做市商制度分为纯粹的做市商制度和竞价与做市商制度相结合的混合交易制度。随着计算机技术在证券市场的广泛运用,以及金融市场的多层次和快速发展,各国交易所的交易制度也发生了一些重要的变化,混合交易制度代表了一种新的方向。同样的,如表1所示,主要期权交易所大都采取混合的交易制度。由于很好地融合了竞价制度和做市商制度的优点,混合的交易机制是目前证券交易的趋势,这一趋势同样适用于期权交易所。
表:交易所交易制度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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